(1)普通照明。普通照明指的是一种基本照明。普通照明主要用来提高明亮度,以在天花板上装荧光灯为主。照明光度的强弱,一般要根据服装品牌服装店的经营范围和主要商品目标顾客的年龄、爱好而定。基本照明度的强弱要根据服装品牌服装店的位置及局部位置的功能巧妙地进行设置。一般在营业厅最里面光度配置最大,营业厅前面和侧面光度次之,营业厅中部光度最小。基本照明度的这种比例配置,可以增加服装品牌服装店空间的有效利用,使服装品牌富有朝气,还可以使消费者的视线本能地朝向明亮的里面,吸引他们从外到内把整间品牌服装店走遍,并始终保持较大的选购兴趣。
(2)特殊照明。特殊照明一般是为增加柜台的亮度而设置的,大多采用聚光灯等照明设备定向照射,也有为了提高照明度而采用荧光灯的。通过适当的色彩搭配,可以提高专卖服装店形象的魅力、感染力。对比色搭配较易形成亮点,更易吸引顾客注意,建议可以与同色系搭配穿插使用。橱窗是专卖服装店的舞台和展示窗口,对比色效果突出明显,应被橱窗展示选用。对于特殊照明的配置,一般要以主营服装品牌商品的特点而定。
(3)装饰照明。装饰照明大多采用彩灯、壁灯、吊灯、落地灯和霓虹灯等照明设备。装饰性的照明虽与服装品牌服装店的总照明关系不大,但对品牌服装店的美化、商品的宣传、购买气氛的渲染等方面都起到一定的心理效果。例如,有选择地在柜台上方设置霓虹灯广告牌,就能以其鲜明的色彩、强烈的光亮,把品牌服装店营业气氛渲染得活泼兴旺,华丽有趣,使人情绪高涨,印象深刻。营业厅配置的各种彩灯、壁灯、吊灯、落地灯的柔和美丽的光线,往往也会给消费者以舒适、宁静和愉快的心理感受。
可见,设计适当的照明,对品牌服装店来说,是展示服装店容、宣传商品、招徕顾客、便利选购的不可缺少的方法。当然,照明的装置必须与品牌服装店的建筑结构相协调,合理的比例设置有利于完善系列服装陈列展示的整体形象,掌握销售节奏,突出主题和焦点,适度调整布局并把握服装销售量趋向,最大限度开发应季品的销售潜力强弱对比不宜过大,彩色灯具和闪烁灯具不宜滥用,光线变化不宜剧烈。在实际运用中,要避免使用会刺激消费者和营业员的眼睛,以及引起商品变色的光线、亮度和灯色,以免使顾客产生紧张、厌恶、顾虑等不利于销售的心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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